電煤供應“吃緊”的癥結何在?
| 更新日期:2004-7-8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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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成當前電煤“吃緊”的原因有七個:一是經濟快速增長帶動了對煤炭的旺盛需求,導致部分地區(qū)煤炭供應偏緊。二是煤炭投入不足、超能力開采,后勁不足。三是煤礦安全事故頻發(fā),并以一出事故就令所有煤礦都停產整頓的方式抓安全,造成煤炭生產不穩(wěn)定。四是鐵路、海運、公路運輸全面緊張,新增運量不足。五是煤價、電價沒有理順。六是電力體制改革后,發(fā)電企業(yè)燃料供應體制未能及時接軌。七是煤電運生產、運輸和消費缺少一個權威部門協調,各說各的,沒有按市場化方向去理順相互關系,導致產、運、銷脫節(jié)和煤炭流通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著地區(qū)封鎖。
文章刊出后,有專家來電說,在所述造成電煤緊張的七個原因中,目前最需要解決的問題其實是三個,一是運輸吃緊,二是理順電煤價格,三是要有一個權威的部門對煤電運工作進行及時協調。理由是當前煤炭供應并不像人們說的那么緊張;煤炭供應后勁不足的問題是有,也需要重視,但至少在今年內還不會影響到煤炭的供應。據國家煤炭安監(jiān)局調度統計,今年1至5月全國原煤產量為6.9994億噸,比去年同期增長1億多噸,增長率為17.6%。通過抽樣調查,國家煤炭安監(jiān)局同時確定,去年我國原煤實際產量為17.28億噸,預計今年我國原煤產量將超過19億噸,超出去年產量至少1.73億噸。也就是說,目前的煤炭產量是可以滿足經濟發(fā)展和電力需求的。至于一些地方煤礦一出事故就令所有煤礦都停產整頓、發(fā)電企業(yè)在電煤采購中存在的問題,前者只要各地政府真正做到從實際出發(fā),把工作做細做具體就可解決。后者只要發(fā)電企業(yè)明白,市場經濟其實也是分工的經濟,變目前“肥水不流外人田”的思維為“雙贏”思維,明白專業(yè)化的燃料供應體制,其實要比自己各搞一套的供應體制有效率,相信問題也定會得到較快解決。
那么,怎么解決目前最需要解決的煤炭運輸等三個問題?專家認為,從我國用煤地區(qū)主要集中在東南沿海,產煤地區(qū)主要集中在山西、陜西和內蒙古西部,煤炭運輸主要靠鐵路的情況來看,要解決煤炭運輸吃緊問題,目前惟有靠鐵路挖潛,即使這樣,增加的運力也極其有限。去年底以來,鐵路為保電煤運輸,事實上已經影響到了其他重要物資的運輸。在鐵路短期內難以得到大發(fā)展的情況下,可以說,煤炭運輸緊張的問題在相當長一段時間仍將存在。因此,從長遠看,解決電煤炭供應問題需從三方面入手,一是鼓勵企業(yè)投資參與鐵路建設。今年以來幾家煤、電大企業(yè)提出投資建鐵路的意愿表明,社會各界對參與鐵路建設是有積極性的。二是按照建立現代企業(yè)制度的要求,鼓勵煤、電企業(yè)在煤炭產地合建大型坑口電站,變輸煤為輸電。三是調整電源結構,在水電和火電資源均缺乏的地區(qū),加快建設核電。否則,到2020年隨著我國火電裝機規(guī)模從現在3億多千瓦增加到6億多千瓦,每年火電煤耗從目前8億多噸增加到16億至17億噸,鐵路營運里程從目前的7萬多公里增加到10萬多公里時,電煤運輸問題就更不好解決了。
電煤價格不順的問題,從2002年電煤價格放開以來就一直存在著。為緩解煤電雙方的矛盾,國家從今年初起已對電價進行過3次調整。雖然,這對緩和雙方的矛盾起到了一定作用。但專家認為,從每次調價后雙方價格分歧依在,電煤供應缺口繼續(xù)加大的情況看,這種一事一議的價格調整,不僅令煤電雙方不滿意,也難以起到促進電煤供應效率的作用。如今年初電價調整后,一些大型煤炭企業(yè)在今年3月也“不謀而合”開始調價,導致煤炭價格在去年底大幅度上漲后又出現了新一輪上漲。為此,專家認為,要避免價格輪番上漲,惟有按照電力體制改革市場化的方向,在鼓勵煤電企業(yè)按照誠信原則訂立長期供煤合同的同時,盡快建立起一個煤炭價格既可以向上,也可以向下,在一定范圍內浮動的煤電價格聯動機制。如時間來不及,也可借鑒試行目前國內油價與國際油價接軌的順價銷售機制,待條件成熟后再不斷完善。這樣做,既可降低宏觀部門協調雙方分歧的成本,遏制產煤企業(yè)不斷調高煤價的沖動,也有利于遏制高耗能企業(yè)用電低效率的問題,并有效解決煤炭供應緊張時,產煤地區(qū)政府因外輸煤炭價格低而對煤炭外運實行的有形無形地區(qū)封鎖的問題。
談到要有一個權威的部門對煤、電、運工作進行及時協調的問題,專家認為,2002年以來,我們無論是在電煤供應方面遇到的問題,還是在電力供應不足方面遇到的問題,包括電煤供應不足、電力供應緊張導致各地大上柴油發(fā)電機救急,又引起的柴油供應緊張的問題,以及在推進包括電力、煤炭、石油行業(yè)改革中遇到的問題等,這些問題之所以沒能得到及時解決,其實都與目前我們缺少一個不管企業(yè)具體經營,只管能源行業(yè)發(fā)展大政方針和規(guī)劃,管能源行業(yè)法律法規(guī)制定的、權威的、能及時處理棘手問題的部門有一定關系。6月初,在溫家寶總理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研究部署當前煤電油運有關工作后,全國煤電運供求關系迅速有所改善的情況說明,要滿足國民經濟發(fā)展對能源的需求,實現我國能源工業(yè)的可持續(xù)發(fā)展,以及面對目前能源工業(yè)遇到的諸多嚴峻挑戰(zhàn),組建一個能及時協調能源各部門關系的國家能源管理機構這件事應盡快擺上議事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