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制定防范化工安全風險十條硬措施
| 更新日期:2025-10-28 來源:中國化工報 編輯:氯堿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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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防范“小化工”安全風險,強化源頭治理、安全監管和打非治違,山西省應急管理廳近日制定了《防范化工安全風險十條硬措施》,從嚴控項目審批、規范選址布局、規范試生產和開停車管理等十個方面,進一步嚴格“小化工”管理。
“十條硬措施”明確,嚴禁在認定化工園區外新、改、擴建化工項目。化工項目應經正規工程設計和建設,嚴禁擅自變更工藝、產品和規模,且不得使用來源不明、不合法或淘汰落后的技術裝備。化工建設項目試生產前,企業要組織論證試生產方案,對試生產安全條件進行確認。涉及“兩重點一重大”的建設項目,企業相關負責人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具備相應學歷背景或化工類中級及以上職稱,設計單位要具備甲級資質,應急管理部門和化工園區應參與試生產方案論證。
“十條硬措施”強調,化工企業要全面執行《化工過程安全管理導則》,規范各環節安全管理,應按規定設置基本過程控制系統、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生產設備、消防設施嚴禁帶“病”運行,“五化”高危工藝生產現場人員不超2人。一般化工和化學制藥企業應參照執行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的安全生產條件。精細化工企業要全面執行相關防火標準和安全管理規范,工藝危險度3級及以上的“五化”高危工藝企業應優先采用微通道或管式反應器。
“十條硬措施”要求,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堅決依法查處非法違法生產、建設行為,從嚴監管小化工企業和認定化工園區外的化工企業。對存在多種違法、違規情形的企業,依法責令停止建設或停產整頓,在規定期限內整改不到位的,要提請地方政府關閉取締。